重拳出击三部门四个最严整治食品药品

落实“四个最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今天(17日), 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通报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相关情况。

“四个最严”是指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为推动建立安全的食品药品环境, 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于年9月至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在今天的发布会上,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也就专项行动的方案进行了解读。

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在专项行动中,三部门将加强合作,重点打击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和副食品批发市场、冷库物流中心等区域的案件;呈现规模化、组织化、链条化的案件;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案件;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实施的案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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