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规范药品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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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

我国《药品生产验证指南》附录中将药品生产企业洁净室(区)的空气洁净度定为四个级别,在《药品生产验证指南》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级。

空气洁净度是指洁净环境中空气含尘(微粒)多少的程度。含尘浓度高则洁净度低,含尘浓度低则洁净度高。

空气洁净度-作为物理量本身是无量纲的,但是空气洁净度的高低可用空气洁净度级别来区别。采用国际单位制时空气洁净度级别以每立方米空气中粒径≥0.5/μm微粒的 允许粒数来确定;当用英制单位时,用每立方英尺(ft3)空气中粒径≥0.5/μm微粒的 允许粒数来确定。

过去,空气洁净度级别一直用操作时间内空气的含尘计数浓度来表示,即所谓动态级别,自从美国联邦标准C开始,级别的动态概念才不复存在。

尘粒是空气净化的直接处理对象。这里指的尘粒也就是悬浮粒子或者称为大气尘,是指既包含固态微粒也包含液态微粒的多分散气溶胶,粒径小于10μm。细菌通常看不见,但可将它们采集或沉降到培养基中培养。细菌培养时,由一个或几个细菌繁殖而成的一细菌团称为CFU(菌落形成单元数),亦称菌落数。浮游菌用每立方米的计数浓度(菌浓)表示(CFU/m3),沉降菌用沉降浓度表示[CFU/(皿·min)]。

综合《药品生产验证指南》附录,药品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如表所示。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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