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职苑医师在医疗文书方面如何做到依法执

北京中科医院坑 http://baidianfeng.39.net/a_zzzl/170125/5212076.html

医师在医疗文书方面

如何做到依法执业(下)

导语:杏林职苑专栏《版医师依法执业知识库》通过系统梳理现行卫生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理清了医师依法执业要求、法律依据及法律责任,以供医师和医务管理人员依法执业自查参考。本专栏包括13个板块,第十一个板块“医疗文书管理”内容较多,为避免阅读疲劳,故而分为上、下两部分。本章节讲解“下”,包括第一单元后部分和第二、三单元内容,即下图以红圈圈起来的部分。

特别提示:正文中红色文字部分为新《医师法》相关规定,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执业医师法》相关内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尚未来得及修改,杏林职苑特列出新《医师法》对照内容予以红色标示。

13.精神药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用药量符合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用药量符合规定。

(1)《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2)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个月日常用量。

(3)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行*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

14.门诊麻药

门(急)诊麻醉药品处方用药量符合规定。

(1)《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2)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15.门诊麻精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用药量符合规定。

(1)《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2)第二十四条: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16.住院麻精

住院患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用药量符合规定。

(1)《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2)第二十五条: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3)第二十六条: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延长哌醋甲酯缓释剂治疗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处方限定时间的通知》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本专栏《版医师依法执业知识库》包括13个板块,42个单元,个细目,以及近条自查要点(执业要求),涵盖截至年4月1日现行卫生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中,涉及医师的依法执业要求、法律依据及法律责任。欢迎将本专栏加入书架收藏。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rc/435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网站简介 广告合作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网站地图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