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药企曝出商业贿赂事件人福医药子公司被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于娜北京报道

继哈尔滨誉衡制药之后,又一家麻醉产品龙头企业因存在商业贿赂被评定为“严重”失信。

据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月18日发布通报,宜昌人福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宜昌人福”)在河南省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在该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

宜昌人福是A股人福医药子公司,后者持股比例为80%。此次涉及行贿的四个药品以麻醉药品为主,而麻醉药产品是宜昌人福的主要营收来源。年上半年,宜昌人福营业收入为29.90亿元,其中麻醉药产品销售收入约为25亿元。

对于子公司卷入商业贿赂事件,人福医药方面回复《华夏时报》记者称,经核实,相关商业贿赂行为系子公司前员工扶某的个人行为,该事项严重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

四个主要品种存商业行贿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显示,根据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披露的相关事实,宜昌人福的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 纳布啡注射液、 氢吗啡酮注射液、咪达唑仑注射液等四个药品被认定在河南省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涉及行贿产品中前三种为麻醉药品,另一种为镇痛药,皆为宜昌人福的主要产品, 氢吗啡酮注射液则是宜昌人福的 品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相关操作规范、裁量基准,行贿正是失信中的首要情节,医药企业在本地招标采购市场的失信情况评定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并且将医药企业与医药代表、代理商进行信用绑定。

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一般”的医药企业,由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给予书面提醒告诫;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中等”的医药企业,除提醒告诫外,会在医药企业或相关医药产品的平台信息中标注信用评级结果,并在医疗机构下单采购该企业生产、配送的药品或医用耗材时,自动提示采购对象的失信风险信息。

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的医药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会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限制或中止期限根据医药企业信用修复行为和结果及时调整。

此前,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4月12日发布通报,因为医药代表构成行贿罪,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产品鹿瓜多肽注射液在浙江省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为“严重”,并按规定暂停该企业鹿瓜多肽注射液挂网交易。

业内人士认为,此番宜昌人福存在商业贿赂产品或将面临限制或中止在河南省挂网交易,将对相关产品市场带来损失。

对此,人福医药方面向本报记者表示,公司及子公司就该事项正在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快修复信用, 限度降低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销售费用增长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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