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确定、调整,以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支付、管理和监督等内容。该《办法》将从年9月1日起施行。
八类药品将直接退出医保药品目录其中明确,包括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等在内的八类药品将直接出局,不得进入药品目录。
这八类药品多是“改善型”药品,即效果不明显,成分多相似的药。据了解,药品目录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过去,滋补类药品、保健药品、辅助药品等占药品目录的比例较大,而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空间有限。随着这八类非必需药品调出后,有利于纳入更多临床必需的好药、新药,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还有业内人士指出,医保目录调整有利于精准保障。例如,此次预防性疫苗将被调出,但治疗性疫苗没有排除在外,乙肝治疗性疫苗等对治疗可起较大作用的产品仍可列入其中。而且,预防性疫苗中的一类疫苗为国家计划免疫范围内的免费疫苗,二类疫苗才是自费疫苗,并可通过临时性举措加以保障。
同样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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