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医保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显著降低中选药品、医用耗材的价格,给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实在的获得感。
同时,有粉丝留言询问纳入集采的某药品能否医保报销的情况。关于这个问题,今天想告诉大家,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与医保报销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
某个药品能否报销,与其是否在医保药品目录有关系,而与其是否在集采范围没关系。不会仅因为其集采中选了而直接进入医保目录,也不会仅因为其未在集采范围而被移出医保目录。
关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范围,文件是这样规定的:
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范围一般是临床用量大、群众负担重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号)明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需坚持的 个基本原则就是“需求导向,质量优先”。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结合医保基金和患者承受能力,合理确定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范围,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
国办发〔〕2号文件还明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覆盖范围要按照保基本、保临床的原则,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对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纳入采购范围。符合条件的药品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即启动集中带量采购。积极探索“孤儿药”、短缺药的适宜采购方式,促进供应稳定。
也就是说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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