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医保局公示了家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其中包括家医疗机构和家零售药店。据悉,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6日。这意味着,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将更加方便。(9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众所周知,从今年9月1日起,也就是22天前,北京市对医保个人账户进行了调整。北京市自年9月1日起,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不能取现使用。而在北京职工医保改革前,年10月起,北京市为了盘活个人账户减少基金贬值的压力,北京市将划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70%,直接划拨至职工个人社保卡的金融账户。而社保卡金融账户对于个人来说,其实就是银行卡,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于取现和购买商业保险。这部分钱对于年轻人来说,虽然不是什么大钱,但是每个月几百块哪怕是作为零花钱还是很解渴的。而这次改革之后,个人医保账户里的钱只能是专款专用了。那么既然是只能用于看病,相对应的还是应该在看病买药等服务上提供更多的便利才行。
在看病买药是否便利这个问题上,笔者还是有一定的发言权的。前些年因为刚工作还比较年轻的缘故,医院甚至是去药店买药。这几年随着年龄的增加,跟医院、医疗和药店打交道的次数开始增加了。于是笔者与老家的医保制度进行了一个比较。在山东老家,笔者咨询过几个地级市的情况大都类似,如果是非农业户口的人员,手中有医保卡的,都可以到定点的医保药店去买药,平日里头疼脑热、拉肚子等常用药都可以,而且这些经过审批后有资质的药店特别多,对于老百姓来说十分方便。上大学的时候放假回家回北京前,总是用母亲的医保卡一次性买足半年的感冒药等常见的药品。于是有一次笔者在北京走进一家写着“医保定点大药房”询问是否可以拿着医保卡直接买药时,给的答案是否定的,好像只是凭借医生的处方可以购药罢了,而且这类药店还十分少。在北京有个头疼脑热想通过医保卡累计到起付线之后报销的,医院去一趟。而这对于人口众多、交通还是相对拥挤的大城市来说还是很费时间的。
那么当个人的医保账户从随便提取到只能专款专用,这个变化之后,着实是考验着医保管理部门的后续动作是否能到位。显然,这次增加家医保定点药店就是一个很好的举措。因为这意味着我们的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直接在药店里使用,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了。当然,有人也许会担心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监管不到位而导致药店偷摸地干一些别的勾当的问题。说实话,这个问题在老家的确存在过,比如拿着医保卡在药店里可以买洗衣粉、木耳等东西,这些的确超出了医药品的范围,属于不合规的。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对于监管不到位的地方加强监管就是了。实际上,去年11月,市医保局印发了《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医保定点药店应按照医保药品目录要求,严格执行医保药品目录,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该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保证了医保资金安全,促进零售药店定点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