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兽药研究指导工作,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提高兽药研究水平,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和《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修订了《兽用普通内服固体制剂溶出度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已广泛征求行业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并报经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并于年1月1日执行,自执行之日起,兽药注册中需要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请参照执行,兽药比对试验目录中涉及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其研究技术要求请参照执行;同时,原农业部公告第号中《兽用化学药品生物等效性试验指导原则》中血药浓度法废止。
附件3兽用普通内服固体制剂溶出度试验技术指导原则.pdf
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发布《兽用化学药品血药浓度法生物等效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等4个指导原则
附件3兽用普通内服固体制剂溶出度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来源: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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