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公司如何

郑华国 http://baidianfeng.39.net/a_zczz/140905/4465350.html

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住所所在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直属分局提出申请。经营企业应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企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企业服务平台)填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见附件2)及有关信息,提交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要求的资料。

受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直属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细则》开展现场核查。需要整改的,经营企业应当于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符合规定的,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住所所在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直属分局备案。经营企业应当在企业服务平台填报《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见附件3)及有关信息,提交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要求的资料。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直属分局应当场对资料的完整性及内容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发给《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和备案材料及时移送至经营企业住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直属分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应当自经营企业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细则》开展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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