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农业农村部兽药评审中心)系农业农村部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兽药评审,兽药、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和兽药残留监控,菌(*、虫)种保藏,以及兽药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标准品和对照品制备标定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公开招聘7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细菌制品检测二室兽用生物制品检验与方法研究岗位()1人;

(二)病*制品检测二室猪病*类生物制品检验检测岗位()3人;

(三)化学药品检测室中药检验岗位()1人;

(四)安全评价室兽药安全评价岗位()1人;

(五)安全评价室兽药安全评价岗位()1人;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年度第三批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等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

(一)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符合北京市落户*策,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 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二)京内生源、京外生源指国内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报考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北京市落户条件和要求;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纪*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年7月18日。

2.报名方法:

(1)填写《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暂未取得 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请注明即将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学位名称);

(3)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身份证;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外语水平及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学术成果及发表论文(著作)(封面及论文页)等相关材料;

(4)考生未就业承诺书(书面本人签字):注明在校期间为非就业状态,未缴纳社保,可以正常派遣,档案可以转递。

以上报名相关材料于年7月18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发至招聘专用邮箱zjszp

s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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