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取消低价药品清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取消低价药品清单管理,以现行药品价格*策为基础,实行市场调节价。通知明确,生产企业依据生产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以药品品规为单位,自行决定是否执行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挂网规则和调整方式如下:
通知表示,本次集中调整仅受理已按低价药挂网规则挂网产品目录调整的申请。根据附件内容显示,可申请调整的药品共个,既有 左氧氟沙星片、 林可霉素注射液、维生素B2注射液等临床常用西药,也有益母草颗粒、板蓝根颗粒、通宣理肺丸、杞菊地*丸等中成药,涉及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南京中山制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等家生产企业。
调整时间为:年4月26日9时至年4月29日17时,本次窗口期为集中调整时间,常态化调整时间按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季度调整周期执行。
附件:可申请调整目录产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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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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