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这80个药品调出基本医保药品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原省级药品目录内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三年内逐步消化”的部署要求,山东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了省增补药品年调出品种。山东原省增补药品中,28种(具体到剂型,下同)已纳入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10种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号)范围的药品已于年7月1日调出;本次再调出80种。本次调出品种自年9月1日起执行,届时所调出药品的费用山东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不再予以支付。通知要求,各统筹地区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确保平稳顺利实施。各级医保、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及时更新维护信息系统药品数据库,做好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对接。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参保患者沟通解释工作。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张春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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